消費者權益說明
一對一諮詢課程之消費者權益說明
親愛的家長您好:
我們是職屬語你,一個由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音樂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與營養師組成的團隊,我們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讓家長獲得更多育兒知識、更知道孩子的發展是否需要專業協助,還有從專業人員的角度,提供「在家就可以輕鬆進行的活動」提案。
根據 經濟部108年11月15日經工字第10804604990號公告《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我們提醒您下列事項:
一、進行諮詢時,請自行備妥設備(如:電腦/手機/平板、耳機、麥克風等),確認網路連線品質。
二、請確保填寫表單、諮詢、匯款人皆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三、雙方同意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給付方式為:一次全部繳納。
四、經營者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若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除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外,並應依約定,賠償消費者之損失。
五、本契約係採計次制,消費者於使用期間屆滿或所購使用次數、時間使用完畢時,契約即告終止。
六、除前項所約定之情形者外,消費者得隨時通知企業經營者終止契約,企業經營者不得拒絕。契約終止後,企業經營者應依已提供服務比例結算、撥付本服務之授權使用費。
七、消費者對於企業經營者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本公司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企業經營者之營業處所向企業經營者提出申訴,企業經營者應自接獲消費者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八、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退貨與退款須知
一、消費者於預約後、尚未完成繳費前,可自由取消。
二、預約後若已繳費,非因本單位可歸責之事由,僅退還等值之購物金供日後使用。
三、若需更換課程時間,請於課程開始前24小時提出申請,本單位將協助調整。
四、若於預約當日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本次服務,已繳交款項恕不退還。
聯絡方式
如對本服務有任何疑問或申訴,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聯繫我們:
一、電子郵件:ursonlyotst@gmail.com
二、官方 LINE 帳號(已串聯於本網站,可直接點選聯絡)
